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決定》和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126號),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的政策扶持力度,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參與秸稈綜合利用,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上新臺階,研究制定了《江蘇省2016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1.江蘇省2016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指導意見
2.江蘇省2016年秸稈綜合利用資金安排計劃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
江蘇省2016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指導意見
一、實施范圍
各市、縣(市、區)涉農區域,省轄市政府負責本轄區的監督管理及市轄區的組織實施工作,縣(市)政府負責本轄區組織實施工作。
包括三麥和水稻為主及其它易造成環境污染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
二、實施依據
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決定》、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126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6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的通知》(蘇財農〔2016〕35號)、《2016年全省發展現代高效農業重點工作指標》(蘇農現辦〔2016〕2號)。
三、目標任務
2016年,全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1%,其中,實施稻麥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超過4000萬畝,其它多種形式利用量在2000萬噸左右。各地依據全省目標,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以不露天焚燒和丟棄污染為原則,合理確定當地2016年的秸稈綜合利用目標任務。
四、資金分配與使用
秸稈綜合利用資金采用因素測算法分配,根據全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目標任務,綜合考慮各地稻麥播種面積、秸稈還田和多種形式利用數量、上一年度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考核情況、蘇南蘇中蘇北的經濟基礎等因素。
資金重點用于稻麥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和多種形式利用按量補助,各地用于還田和多種形式利用資金的分配比例詳見附件2。結合全省秸稈綜合利用實際,夏季以麥秸稈機械化還田為主,部分作為多種形式利用,秋季以稻秸稈多種形式利用為主,適度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玉米和油菜秸稈的利用由各地政府扶持安排并組織實施。秸稈還田作業補助標準按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辦發〔2013〕184號)執行,秸稈多種形式利用補助標準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自行確定。
五、實施要求
按照《2016年全省秸稈機械化還田實施辦法》(詳見附件1-1)和《2016年全省秸稈多種形式利用實施辦法》(詳見附件1-2)的有關要求執行。
六、推進措施
1、明確責任主體,統籌協調推進。由各級政府作為秸稈綜合利用的責任主體,各級農委、農機、環保、財政部門要協同合作、密切配合,建立領導責任制、相關部門聯動機制,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做好2016年秸稈綜合利用資金安排計劃和實施方案編制落實,同時加大地方財政扶持力度,調動各類主體參與秸稈綜合利用的積極性。
2、開展專項調研,科學編制方案。各地要組織開展秸稈還田作業能力和多種形式利用狀況調查摸底,加大統籌力度,研究推進落實措施,科學制定工作計劃。具體由各市、縣(市)政府從本地實際出發,研究確定當地的年度實施方案,實施內容圍繞《2016年全省秸稈機械化還田實施辦法》和《2016年全省秸稈多種形式利用實施辦法》開展,實施方案可參考附件1-3中的格式進行編制。實施方案需在5月20日前由地方人民政府蓋章后上報省和市的農委、農機、環保、財政部門各一份審查備案。原則上要求秸稈機械化還田和多種形式利用實施方案一同上報,如有特殊情況,秸稈機械化還田實施方案可報地方政府批準后,由農機和財政部門聯合編制并分別上報省市相關部門;秸稈多種形式利用實施方案可報地方政府批準后,由農業和財政部門聯合編制并分別上報省市相關部門。同時由省轄市農業和農機部門分別負責匯總所轄縣(市)上報方案的電子檔,發至省農委和農機局。
3、加強資金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各地要切實按照省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和《關于下達2016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的通知》(蘇財農〔2016〕35號)的要求,規范資金使用,加強資金管理,設立專賬核算,嚴格專款專用,嚴肅工作紀律,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設立業務咨詢和投訴舉報電話,提高服務水平,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資金規范合理使用。
4、加強宣傳發動,強化保障服務。各地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其他宣傳工具,廣泛宣傳省級重點推廣技術以及經驗做法,提高農民對秸稈綜合利用政策、技術等信息的知曉度;要設立咨詢熱線電話,方便農民了解有關政策和操作程序;縣級政府相關部門要科學制定秸稈綜合利用的技術標準,開展技術培訓和現場演示活動,加大農機與農藝結合和重點技術推廣,提高技術應用效果;通過創新作業服務機制,發展壯大農機服務組織和農機大戶作業隊伍以及收儲利用隊伍,拓展綜合利用規模。
5、強化過程監管,優化績效考核。各地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要聯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切實加強補助資金監管。在夏秋兩季秸稈綜合利用期間,省級主管部門將組織專人對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年末將參照《江蘇省2015年秸稈綜合利用考核辦法》對各地實施效果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下一年秸稈綜合利用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省農委聯系人:馬天抒,電話:025-86263228,郵箱:jshnmts@163.com;
省農機局聯系人:謝建水,電話:025-83279812,郵箱:jsnjk@163.com;
省環保廳聯系人:周思達,電話:025-86266122;
附件1-1:2016年全省秸稈機械化還田實施辦法
附件1-2:2016年全省秸稈多種形式利用實施辦法
附件1-3:2016年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編制樣式
附件2:江蘇省2016年秸稈綜合利用資金安排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