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產品在配合鍋爐,烘箱,烤箱噴塑,噴漆流水線使用時候,必須在尾部加裝引風裝置,引風設備的風量與風壓要求需由鍋爐或烘箱制造單位進行計算與選型。
2、對燃料必須符合燃燒設備自身的設計要求,對燃料的成分、熱值、雜質等必須符合燃燒設備及鍋爐產品的設計要求,本產品適合燃用加工成4-9毫米直徑的純木質顆粒燃料(生物質、燃料成分;Car=46.9%Har=5.3%Oar=%37.9Nar=0.15%Sar=0.05%Mar=7.93%Aar=1.77%低位發熱值Q=14830LK/Kg顆粒長度10—875px密度1200Kg/立方)
3、燃燒設備范圍的配件如果用戶不需要我公司提供,則必須保證用戶提供的設備符合我公司的產品設計要求,如果因用戶自行改造加裝所產生的質量問題,本公司不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