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1,2,張亞欣1
(1.西安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陜西西安710054;2.陜西省能源產業綠色低碳發展軟科學研究基地,西安710054)
摘要:[目的]為探索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及影響因素。[方法]文章以2018年“勞動力轉移與農戶生活能源”專項調查數據為依托,引入非農就業特征、撫養比和代際同住變量,運用Tobit模型分析非農就業特征、家庭人口經濟特征、能源可獲性、能源價格因素、區位因素及消費偏好對陜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影響。[結果]非農就業特征對農戶能源消費結果有顯著影響;代際同住、撫養比、人均農業收入及其他收入均對生物質能源消費有顯著正向影響;戶主的高教育程度和外出務工經歷對商品能源消費有顯著正向影響;人均耕地面積、商品能源平均價格作用則相反;不同地區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差別大且受消費偏好影響。[結論]研究表明,非農就業能夠直接推動陜西農戶生活能源由以生物質能源為主向以商品能源為主轉型,但家庭人口經濟等特征使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的顯著影響力以經濟因素為中心產生不同變化。
0引言
我國農戶高碳化和非清潔化的生活能源消費模式導致農村地區土壤侵蝕,土地退化,農業生產力下降[1]以及潛在的嚴重生態變化且不利于農村可持續發展[2]。隨著非農業化水平的提升及消費需求的增加[3],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也已發生明顯變化[4],非商品能源在農戶生活能源中的比重下降,因此生物質能源不再處于領先地位[5],而農村能源的再生化對改善農戶能源消費結構有積極影響[6],這就為文章用其評價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提供了依據。因此該文把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和商品能源消費比例作為反映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兩個主要指標。
1文獻綜述
既往研究從多角度將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的因素大致分為家庭人口特征、生計特征、收入水平、能源可獲性及地理特征5類。如LeachG研究認為由于能源消費結構受到經濟、社會等多重因素影響,尤其在農村地區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升級尤為困難[7]。
1.1家庭人口特征
戶主在農戶家庭能源消費中起決定作用,此外老人與孩子數量也會對農戶家庭能源消費決策有影響[8];戶主年齡對農戶生活能源的選擇有直接影響[9];戶主受教育程度越高則用能整體認知水平越高從而有利農戶選擇高質商品能源[10]。另有學者發現花費時間采集薪柴的主要為老人或孩子,故老人和孩子數量影響了農戶選擇生物質能源的幾率[11]。綜上,家庭人口特征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影響仍需進一步驗證。
1.2生計特征
勞動力價格的提升增加了農戶對高質商品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需求[12];不同生計類型農戶在用能選擇上的差異越來越明顯,薪柴消費在以農業為主的家庭中占比最高[13],且農戶采集薪柴時伴隨著大量勞動力投入[14]。純農戶更傾向于選擇可獲性較高的生物質能源,兼業戶則相反,非農戶由于缺乏生物質能源轉而選擇煤炭或電能等便捷、高效性能源[15-17];能源消費也受到生計資本的影響,農戶擁有的生計資本越多,則更傾向于選擇商品能源[18],物質、人力和金融資本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模式轉變起重要作用[19]。綜上,既往研究從是否非農就業的角度研究了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而從其具體特征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影響因素展開的研究較少。
1.3收入水平
學者認為經濟是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優化的最重要方式[20]。由于采集秸稈和薪柴費時費力且燃燒不利于身體健康,收入越高的家庭越注重生活品質從而選擇高質商品能源[21],故經濟水平提升比能源可替代性更能有效抑制農戶對薪柴等生物質能源的選擇[22],但另有研究表明,經濟水平的提升達到一定程度后,商品能源消費增速逐漸減緩[23]。綜上,收入水平是農戶生活能源決策的重要影響因素,目前我國貧困戶數量在脫貧政策作用下大幅減少,但是脫貧的不穩定性導致農戶需要承擔重新貧困的風險,故經濟水平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確切影響程度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1.4能源可獲性
資源稟賦差異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具有差異[24],商品能源可獲性有助于降低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25-26]。農戶居住地位置、交通條件、市場距離等均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27];政府常通過控制能源價格等政策工具來滿足農戶需求[28];除能源市場價格因素外,市場以外的社會交往和宏觀政府政策也會對農戶能源決策產生影響[29],例如,使用太陽能對我國農村地區生活能源消費轉型具有重要意義[30],而由于技術不成熟、初期投入成本過高或不穩定等因素使得農戶放棄使用太陽能。綜上,該文把人均耕地面積作為一項自變量加以考察。
1.5地理特征
不同地區在氣候和建筑設計方面有較大差別,由此導致農戶在用能選擇和消費行為等也有較大差異,例如在氣候寒冷區域的農戶冬季的煤炭消費遠高于氣候相對溫暖地區[31],所處平原區的農戶商品能源消費遠高于山區及半山區[32]。另有研究發現越靠近城鎮的農村由于享有售后和配送優勢,農戶更傾向于選擇方便的生活能源。綜上,考慮到不同區域農戶生活用能狀況的不同,該文把陜西省劃分為陜南、陜北和關中3個區域作為自變量加以考察。
非農就業特征是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重要因素,在城鎮化進程中,務工是大多數農戶的選擇,但是現有研究還缺乏對非農就業特征的考慮,因此,該文將細化非農就業特征進行考察。從經濟角度看,農戶家庭負擔會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產生影響,因此該文將代際同住和撫養比入家庭人口經濟特征進行考察。另外,該文還將消費偏好列入考察。
2數據與方法
2.1數據來源
該文數據來自能源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在陜入戶調查的“勞動力轉移與農村生活能源”專項調查數據。該調查采用分層多級抽樣方法,首先,采用多級整群抽樣方法按環境及經濟水平確定10個鄉鎮;其次,根據各鄉鎮行政村的非農就業情況每個鄉鎮抽取4個村,共計40個行政村;最后,按每個村非農就業農戶家庭占總戶數的比例選擇同比例數量的農戶家庭進行調查。調查對象為農戶家庭,調查內容包括家庭成員基本信息、非農就業情況及生活能源消費的相關信息。在實地調查和數據錄入過程中,研究員控制問卷質量后對數據進行了整理清洗,最終獲得有效問卷608份。
2.2變量設計
2.2.1因變量
因變量為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包括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及商品能源消費比例,能源消費比例指各類能源消費量在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總量中的占比[33]。據既往研究對能源概念界定,該文將薪柴和秸稈統一為生物質能源[34],將液化氣、煤炭及電力統一為商品能源[35]。
2.2.2自變量
自變量為可能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各類因素,具體包括非農就業特征、家庭人口經濟特征、能源可獲性、能源價格因素、區位因素及消費偏好。非農就業特征包括人均務工收入、務工人數、非農就業負擔、非勞動力年齡人口數;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包括代際同住、家庭常住人口數、戶主職業、戶主受教育程度、撫養比、人均農業收入、人均其他收入;能源可獲性用人均耕地面積衡量;能源價格因素用液化氣、煤炭及電力平均價格衡量;該文將調查區域劃分為陜南、陜北和關中地區并通過最希望用的生活用能種類體現農戶消費偏好。
2.3模型建立
由于農戶生物質能源使用量可能為0值,而Tobit模型能夠有效測算模型中因變量存在0值且該值為正值的連續變量的情況,因此該文采用此模型探析陜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影響因素,具體模型表達式為:

3結果與討論
3.1描述性結果
表1呈現了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0.281遠低于商品能源消費比例0.717,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最小值為0且商品能源消費比例最大值為1,說明目前農戶生活能源以商品能源為主,以生物質能源為輔;人均務工收入6374元遠高于人均農業年收入1488元和人均其他年收入1385元,說明現階段農戶經濟來源主要由務工所得,農戶就業選擇開始由單一農業向多元化轉變且該現象較為普遍;代際同住0.487說明農村老人已經打破傳統和成年子女同住的居住模式;戶主職業0.670說明大部分家庭戶主選擇務工;戶主受教育程度1.608說明戶主受教育程度大多都在初中程度及以上;撫養比0.630說明該地區務工人口撫養負擔較重;消費偏好眾數為2說明大部分農戶家庭更偏向于選擇商品能源作為生活能源。

3.2回歸結果
各因素對陜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影響的回歸結果如表2所示。陜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受非農就業特征、家庭人口經濟特征、能源可獲性、能源價格因素、區位因素及消費偏好的共同影響。非農就業特征中,人均務工收入遞增顯著降低了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務工人數遞增顯著降低了商品能源消費比例;非農就業負擔和非勞動力年齡人口數遞增顯著增加了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卻對商品能源消費比例有相反作用。家庭人口經濟特征中,代際同住、撫養比、人均農業收入及人均其他收入對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有顯著正向影響,卻對商品能源消費比例有相反作用;戶主職業為務工或有務工經歷顯著增加了商品能源消費比例,而家庭常住人口數反之;戶主受教育程度遞增顯著降低了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卻對商品能源消費比例有相反作用。人均耕地面積和商品能源平均價格遞增顯著增加了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卻對商品能源消費比例有相反作用。消費偏好值遞增顯著降低了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卻顯著增加了商品能源消費比例。區位因素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有不同程度影響。

3.3討論
(1)就非農就業特征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影響看,人均務工收入增加顯著降低了生物質能源比例,揭示了人均務工收入提升了農戶家庭經濟水平,農戶對更高生活質量的追求使得農戶放棄生物質能源轉而選擇高質商品能源,且隨著液化氣等商品能源推廣和出于對健康環保等因素的考慮,農戶會選擇使用商品能源代替生物質能源[36];務工人數增加顯著降低了商品能源比例,揭示了雖然非農就業帶來的務工收入有利于農戶更傾向于選擇商品能源,但務工的家庭成員過多反而不利于生活能源消費結構轉型;非農就業負擔和非勞動力年齡人口數增加顯著提升了生物質能源比例,卻降低了商品能源比例,揭示了務工人員經濟壓力越大導致經農戶更傾向于選擇零成本甚至生物質能源作為主要生活能源。
(2)就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影響看,代際同住和撫養比能顯著提升了生物質能源比例,卻降低了商品能源比例,揭示了老人與成年子女同住和撫養比的遞增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農戶不得不花費大量時間成本采集零成本薪柴或低價購置劣質生物質能源;人均農業收入和人均其他收入顯著提升了生物質能源比例,揭示了雖然這兩項收入越高家中經濟狀況越好,則商品能源的普及率也越高[37],但由于人均農業收入越高則農戶更容易獲取低成本生物質能源;戶主職業為務工能夠增加商品能源比例,揭示了戶主務工不僅為家庭帶來人均農業收入以外的收入,而且為家庭注入了健康消費的新思想,而家庭常住人口越多導致家庭經濟壓力增加,從而對商品能源比例起反作用;戶主受教育程度越高使得家庭整體思想更容易接受新鮮事物且更能認識到傳統生物質能源作為生活能源的危害性,故農戶選擇商品能源幾率增大。
(3)就能源可獲性和能源價格因素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影響看,人均耕地面積越多則農戶更容易收集低成本生物質能源,故耕地面積越多導致農戶生物質能源比例增加;商品能源平均價格越高給農戶帶來了更大的生活壓力,由于用能費用不僅包含能源本身的費用,還包括購置設備、后期維護等費用,這筆費用對于經濟發展水平差的農戶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因此農戶會選擇使用更低成本的生物質能源代替商品能源。
(4)就消費偏好和區位因素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影響看,消費偏好值越高的農戶家庭更傾向于使用商品能源,揭示了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轉型還取決于農戶主觀意識的改變;陜北與陜南相比地處陜西省經濟水平發達、商品能源普及率高的地區,因此陜北農戶更傾向于選擇方便快捷且有利于農戶身體健康的商品能源,陜南屬于陜西省經濟較落后地區,長期經濟水平落后使得當地農戶形成節儉的習慣,從而生物質能源在陜南地區使用較多。
4結論與建議
該文運用Tobit模型分析了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的影響因素,選擇農戶生活能源消費比例作為因變量,以非農就業特征、家庭人口經濟特征等因素為自變量,分析了陜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的影響因素,結論與建議如下。
(1)農戶原來以生物質能源為主的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已隨著農村經濟水平的提升發生了根本性改變[38],富裕農戶在生活能源消費方面的消費主要表現為高質商品能源需求迅速增加,尤其是電力和液化氣,總之,陜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呈現出以商品能源為主的模式。
(2)非農就業可以通過增加家庭收入和減少可用于收集生物質的勞動力數量,在向可持續能源結構過渡中發揮重要作用[39]。政府應合理引導農戶進行適度地非農就業以提升農戶家庭經濟水平并鼓勵人才回流農村,形成良好城鄉互動機制,讓農業生產更有效率并使農民跳出單一的農業生產活動,形成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現產業興旺,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從而改善過去“能源貧困”現狀,逐步向高質能源過渡。
(3)整體收入水平提升對農戶選擇生物質能源替代高成本的商品能源有顯著推動作用,而代際同住及高撫養比給家中勞動力造成了較大經濟負擔,這抵消了收入增加給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帶來的積極作用,而地處偏遠地區的農戶由于設施建設不完善等原因則更傾向于選擇生物質能源,故要加大農村能源設施建設力度,完善已有設施,考慮多種能源組合向清潔能源過度的能源政策;在此基礎上,還要注重農戶經濟水平提升并給予農村老年人適當程度的扶持政策以減少農戶家庭勞動力的經濟負擔,進而改善農戶生活能源消費消費結構。
(4)非農就業、戶主受教育程度及消費偏好均影響消費意識和環保意識,進而對農戶能源消費意識產生顯著影響,故應開展培訓以加強農戶環境保護和注重身體健康意識,加強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的監管力度,從而加強其對燃燒傳統生物質能源對人體的健康危害以及對我國環境污染狀況如“霧霾”等的充分認知和重視,提高其環保意識,從而充分認識到使用高質商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從而促使其向清潔能源消費選擇的轉變。
該文尚存在不足。該文的實證數據進來自陜西省農村,盡管該地區的經濟條件和環境與我國西北地區絕大部分地區相似,但是由于資源稟賦等因素,是否在我國其他地區得到同樣的實證結果還有待在未來研究中做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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