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發改能源〔2017〕418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能源企業、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為貫徹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工作總要求,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及能源發展規劃,省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山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3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山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30年)》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5月2日
山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30年)
一、規劃基礎
(一)資源概況
山東省位于我國東部沿海,黃河下游,全省陸域面積約1579萬公頃,其中,耕地面積764萬公頃,林地面積136萬公頃,未利用地面積164萬公頃,黃河三角洲地區未利用地資源豐富;全省海域面積約1064萬公頃,海岸線長3345公里,占全國的六分之一。除水能外,我省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均較為豐富;東部沿海地區擁有適合發展核電的廠址,核能發展優勢明顯。同時,我省氣候溫和,雨量相對集中,自然災害少發,地質穩定,電網建設較為完善,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條件較好,具備大規模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基本條件。
——風能。風能是一種清潔的永續能源,我省沿海陸域、內陸地區和海上風能資源均十分豐富。在當前經濟技術條件下,初步測算,全省風能資源可開發規模超過3000萬千瓦,具備較大的開發利用價值。同時,我省受臺風和熱帶氣旋影響較小,地質構造穩定,風電開發建設條件優良,適宜風電規模化發展。
——太陽能資源。我省屬于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區域,全省大部分地區為Ⅲ類太陽能資源區,三分之二以上的面積年日照時數在2200小時以上,年平均日照時數在2099-2813小時之間;年太陽輻射總量在4600-5600 兆焦/平方米之間,其中,半島大部、魯西北大部、魯中部分地區太陽能資源較好,屬于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魯西南、魯東南大部、魯西北局部地區太陽能資源相對較少一些,屬于資源可利用區域。
——生物質能資源。我省是農林業大省,生物質能資源量大面廣。據不完全統計,全省農作物秸稈、林木剩余物、畜禽糞便、垃圾等生物質能資源折合標準煤約14700萬噸。考慮到資源收集、運輸損失以及其他途徑利用等因素,全省生物質能資源可供能源化利用量折合標準煤約4500萬噸。
——地熱能。我省17市均有地熱資源賦存,具備分布廣、資源豐富、開發利用條件較好等特點,主要包括淺層地熱能、水熱型地熱能和干熱巖三種。經初步估算,通過熱泵技術開采利用、200米以淺蘊藏的淺層地熱能冬、夏兩季可交換資源量為3.85×1017千焦,折合標準煤131.4億噸,相當于我省煤炭地質儲量的40%、年產煤總量的87倍。其中,魯西北平原區為我省淺層地熱能最為豐富的地區,為開發利用潛力大區;魯中南和魯東大部分地區為我省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潛力中等區。全省水熱型地熱資源量約為4.21×1017千焦,折合標準煤143.73億噸;其中,魯西北地熱區可利用水熱型地熱資源量約占全省的三分之二左右。干熱巖目前國內外還處于探索研究階段,開采發電技術尚不成熟,只是作為重要儲備資源。
——海洋能。我省海洋能資源豐富,主要包括海水運動過程中產生的潮汐能、波浪能及潮流能等。沿海潮汐能可裝機容量約為12萬千瓦,年發電量可達3.75億千瓦時,主要分布在山東半島東端的乳山、海陽以及南部的榮成、膠南、日照等市縣沿岸。沿岸波浪能資源主要分布于山東半島北岸的龍口和渤海海峽的北隍城兩區段,為全國沿岸著名的大浪區之一。近海潮流能資源主要分布于廟島群島的天然水道、成山頭近海和半島南部各海灣灣口。
——水能。我省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303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占有量322立方米,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1/6;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總量為198.3億立方米,屬我國嚴重缺水省份之一,水資源主要依靠山丘區水庫、河道攔蓄。受水資源總量不足、地區分布不均、年際年內變化大等因素影響,水資源開發利用難度較大,全省水能資源理論可開發利用總量僅為11.7萬千瓦。此外,全省擁有山丘區大型水庫33座,中型水庫156座,總庫容125.63億立方米,由于山丘的天然高差,具備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的條件。
——核能。我省核電廠址資源較為豐富,東部沿海地區煙臺海陽、威海榮成已啟動相關項目建設,并初步篩選儲備了一批潛在核電廠址,核能發展優勢較為明顯。
(二)發展現狀
“十二五”以來,在《可再生能源法》及系列政策措施推動下,我省全面落實國家各項工作部署,積極研究配套支持政策,大力優化發展環境,繼續把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作為重點領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步入全面、快速、規模化發展階段。2015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約為3%。特別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快速發展,“十二五”期間,全省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837萬千瓦,累計達到1115.1萬千瓦,占全省電力總裝機的比重達到11.5%,比“十一五”末提高7.1個百分點。
——風能。風能發電呈現規模化發展特征,成為我省發展最快的新興可再生能源。截至2015年底,全省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721.5萬千瓦,占電力總裝機的比重為7.4%,比“十一五”末提高5.2個百分點。2015年,風電全年完成發電量121.4億千瓦時,比上年增長20%。風電技術水平不斷提高,主力機型已從千瓦級發展到兆瓦級,單機1.5兆瓦及以上的裝機占全省風電總裝機的90%以上。
——太陽能。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灘涂水面、建筑物屋頂等,已呈現多元化、規模化發展態勢。太陽能光熱應用實現了以居民為主向工、商、民并重轉變,涵蓋居民住宅、工業企業、賓館、商務樓宇、學校等多個領域。截至2015年底,全省光伏發電并網裝機容量累計達到132.7萬千瓦,是“十一五”末的47倍,其中,光伏電站88.5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44.2萬千瓦;太陽能光熱產品集熱面積保有量超過1億平方米,占全國的四分之一左右。
——生物質能。農作物秸稈、生活垃圾、畜禽糞便等各類生物質能資源呈現因地制宜、多元化利用態勢。生物質能發電走在全國前列,發電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沼氣、成型燃料等生物質能綜合利用成效顯著;山東龍力成為我省首家也是全國第五家擁有燃料乙醇定點生產資格的企業;以秸稈、玉米芯等為原料的功能糖產業居世界前列。壽光、文登等7個國家首批綠色能源示范縣(市)建設穩步推進,農村能源生產、消費、運營、管理、服務體系逐步完善。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類生物質能發電裝機達到153.2萬千瓦,居全國首位;全年完成發電量76.9億千瓦時,比上年增長47%;全省農村沼氣用戶263萬戶,大中型、小型沼氣工程年產沼氣約10億立方米;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約50萬噸;車用乙醇汽油年試點推廣量約120萬噸。
——地熱能。地熱能開發利用快速增長,應用類型和范圍不斷拓展,淺層地熱能在建筑領域的開發利用快速發展,水熱型地熱能在供暖、洗浴(療養)、養殖及種植等領域推廣應用。截至2015年底,全省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約3000萬平方米,水熱型地熱能供暖面積約2700萬平方米。地熱能裝備制造業快速發展,省內具有一定規模的地源熱泵生產企業50余家,地源熱泵系統集成企業300余家,地源熱泵行業有效專利多達500個,具有良好的產業、技術支撐。
——水能。2015年底,全省已投運抽水蓄能及小水電裝機容量107.7萬千瓦。其中,抽水蓄能電站1座,為泰安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100萬千瓦;小水電裝機容量7.7萬千瓦,主要分布在沂河、沭河、泗河、大汶河、濰河以及濱海水系的干支流上。《山東省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報告》已獲國家批復,確定文登(180萬千瓦)、泰安二期(180萬千瓦)、沂蒙(120萬千瓦)、萊蕪(100萬千瓦)、海陽(100萬千瓦)、濰坊(100萬千瓦)6個站點作為我省2020年新建抽水蓄能電站推薦站點,其中,文登、沂蒙項目均已開工建設。
——海洋能。我省海洋能開發利用起步較早,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等技術研發和小型示范有序開展。“成山頭海域建設波浪能、潮流能海上試驗與測試場的論證及工程設計”被國家海洋局納入2011年度重點基金項目;榮成4×300千瓦大型海流能發電項目被財政部和國家海洋局確定為海洋能示范項目; 榮成市被選定為國家波浪能、潮汐能海上試驗場;國內首臺100千瓦潮流能發電裝置于2013年9月在青島市齋堂島海域正式安裝成功。但由于海洋能開發利用經濟性依然較差,大型、關鍵裝備研發制造能力不足,產業化發展進程依然較慢。

——核能。海陽、榮成2個核電基地已納入《國家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目前,海陽核電一期工程和榮成石島灣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建設正在有序推進,在建規模270萬千瓦;海陽核電二期工程和榮成石島灣大型先進壓水堆CAP1400示范工程已經獲國家批準開展前期工作,裝機規模530萬千瓦。
(三)主要特點
綜合分析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現狀,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資源類型多且分布范圍廣。我省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均有賦存,各地依托當地資源發展了各具特色的開發利用項目。目前,全省17市均有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壽光、文登、諸城、榮成、禹城、單縣、臨朐等7個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積極推進,德州、泰安、東營、濟南長清區、青島即墨市、青島中德生態園等6個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園區)創建工作積極推進。
二是發展起步早且成就顯著。我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起步較早。1986年威海榮成建成了全國第一個風電場;2006年菏澤單縣建成全國第一個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我省太陽能熱利用規模一直居全國首位,遙遙領先其他省份。“十二五”以來,在國家和省各項政策措施支持下,開發利用快速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年均分別增長39%、134%、38%,發電量年均分別增長35%、150%、39%,生物質發電裝機居全國首位,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居全國前列。
三是資源稟賦不均衡但同比開發利用水平高。由于水能資源匱乏,海洋能項目大多處于試驗階段,核電項目尚在建設。目前,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重點集中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領域。若扣除水電、核電,與全國同口徑數據相比,2015年,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為3%,與全國平均水平基本相當。
同時,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技術和經濟性仍是制約新能源發展的關鍵因素。近年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快速進步,經濟性顯著改善,但與傳統化石能源相比,開發利用成本依然較高。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成本均為燃煤火電發電成本的2倍左右,同時,度電補貼強度較高,國家補貼資金缺口較大,受政策調整的影響較大。當前技術水平和市場條件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若要實現更大范圍和規模推廣應用,迫切需要提高開發利用的技術水平和經濟性。
二是新能源發展的產業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十二五”以來,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呈現跨躍式發展,發電裝機年均增長32%。但與此相對應,除個別領域外,我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關鍵技術與國內外先進水平還有一定差距,核心競爭力不強;除太陽能熱利用外,裝備制造龍頭企業較少,產業集聚效應不夠顯著;標準體系、檢測認證、人才培養等相關產業體系建設還有待提高;適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管理體系、市場機制也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發展形勢
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是我省提前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關鍵時期,是加快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機遇期,也是各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從單一、分散向綜合、一體應用的重要時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加快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國內外共識。自石油危機以來,為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日益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重視。德國提出到2050年溫室氣體比1990年減排80-95%,可再生能源發電占電力供應的100%;歐盟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歐盟能源結構中的占比至少達到27%;我國也已提出要順應世界發展趨勢,大力推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與世界同步進入低碳能源時代。然而,目前社會上對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重大戰略意義的認識還有待提高,某些領域,如核電和垃圾發電,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性標準,化解可能存在的公眾認識誤區。
——加快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要途徑。當前,國家大力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2014 年《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提出,“計劃2030 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 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當前,我省能源供應的一半以上來自省外,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消費占比超過90%。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既是推動我省能源生產革命、構建多輪驅動的能源供應體系、增強能源自主保障能力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我省能源消費革命、順應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的重要途徑。
——加快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山東建設的必然選擇。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事關全省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事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事關生態山東建設。當前,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大規模、高強度的化石能源消費是導致主要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我省化石能源開發利用造成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生態系統承載空間已接近上限,再依靠大規模開采和使用化石能源已難以為繼。因此,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既是我省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加快清潔能源發展、減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費的關鍵期,也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實施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實踐期,必須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步伐。
——加快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應對經濟發展新常態、培育新增長點的重要手段。當前,我省經濟發展進入增速相對放緩、結構逐步優化、動能加速轉變的新常態。一方面,經濟發展的動力從主要依靠資源和投資等要素投入轉向創新驅動,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發現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另一方面,經濟增長對資源能源的依賴顯著放緩,全省能源發展模式也將從增量擴能為主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轉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潔、環保、綠色、低碳等優勢,且開發利用產業鏈長,配套和支撐產業多,是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也是民間投資的重要領域。加快新能源開發利用對拉動裝備制造及配套產業發展、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優化升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加快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迫切需要。到2015 年底,我省城鎮化率為57%,與全國平均水平基本相當,城鎮化發展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今后一個時期,隨著全省城鄉一體化進程的逐步加快,城鄉用能方式將發生重要轉變,用能水平不斷提升,用能結構逐步優化,特別是對清潔能源的需求將快速增長。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對提升城鄉居民用能水平、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促進農民增收、實現農村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能源工作“四個革命、一個合作”重大戰略部署,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順應能源轉型發展大勢,把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作為今后能源發展的重要主攻方向,以技術進步和發展方式創新為依托,以體制機制完善和產業體系建設為支撐,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產和消費中的比重,顯著提高其市場競爭力,積極推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方位、多元化、規模化和產業化發展,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
(二)基本原則
今后一段時期,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要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統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與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環境保護、新型城鎮化建設以及電源電網發展,堅持規劃引導、科學推進,注重省級規劃與國家、地方規劃協調推進,注重開發利用與產業提升、技術進步協調發展,注重推廣應用與配套電網建設協調開展。
——堅持市場主導、政策引導。科學制定中長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培育長期持續穩定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場,以明確的市場需求帶動相關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電力體制改革,釋放投資活力,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促進投資合理增長和結構優化;加強資金、價格、土地、財稅、金融、電網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協調配合,多措并舉、綜合施策,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
——堅持因地制宜、多元發展。根據資源稟賦、電力市場分布、既有用能條件等,堅持輸出與就地消納利用并重、集中式與分布式發展并舉,在資源豐富地區,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集中送出;發揮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廣、產品形式多樣的特點,鼓勵建設分布式能源,就地開發、就地消納;結合各類資源優勢,積極推進多種形式可再生能源的一體化、綜合利用,形成多元發展、多能互補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模式。
——堅持科技引領、創新支持。緊跟國內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最新發展趨勢,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積極學習并掌握國內外相關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不斷提升自主研發能力,促進產業升級壯大和成本降低,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場競爭力,推動利用規模不斷擴大。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2020年。全社會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認識進一步提高,適應其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經營、管理、服務模式逐步建立;開發利用市場持續拓展,規模不斷擴大;開發利用成本顯著降低,風電項目電價基本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基本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體系深度融合,適應其發展的經營、管理、服務模式更加完善; 開發利用成本持續降低,市場競爭力不斷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規模比“十二五”末翻兩番。
2.具體指標
(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顯著提高
——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7%,省內全口徑開發利用規模約4173萬噸標準煤。
——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8%,省內全口徑開發利用規模約10870萬噸標準煤。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力體系中上升為重要電源
——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比“十二五”末增長近2倍,力爭達到3010萬千瓦,其中,風電14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1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230萬千瓦,水電110萬千瓦,核電270萬千瓦;發電裝機容量占省內電力裝機容量的比重力爭達到22%;年實現發電量620億千瓦時。
——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比“十二五”末增長6倍,力爭達到8155萬千瓦,其中,風電23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25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500萬千瓦,水電790萬千瓦,核電2065萬千瓦;發電裝機容量占省內電力裝機容量的比重力爭達到40%以上;年實現發電量2300億千瓦時。
(3)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等非電應用繼續拓展
——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年替代化石能源約2200萬噸標準煤。
——2030年。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年替代化石能源約3500萬噸標準煤。

四、發展任務
(一)有序推進風電發展
堅持統籌規劃、陸海并舉,統籌風能資源分布、電力輸送和市場消納,加強風電布局與主體功能區劃、產業發展、旅游資源開發的銜接協調,積極打造陸上、海上“雙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東部風電大省;完善適應風電發展的電力調度和運行管理機制,確保風力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鼓勵采用新型技術和產品,降低風電開發成本,提高風電利用效率。力爭到2020年,全省風電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400萬千瓦;到2030年,全省風電并網裝機容量達到2300萬千瓦。
1.穩步推進陸上風電發展
加強陸地風能資源管理,圍繞山東半島東部、北部沿海陸域風電帶以及魯中、魯西南內陸山區風電帶,以煙臺、青島、濰坊、東營、濱州等市沿海陸域和淄博、泰安、濟寧、臨沂、棗莊等市山區為重點,以德州、菏澤等平原地區低風速風電發展為補充,積極建設陸上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堅持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與分散式、小型風電開發建設并舉,探索風電與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發展。
2.適時啟動海上風電開發建設
圍繞山東半島東部、北部沿海及海上風電帶,加強海上風電開發與海洋功能區劃、海岸線開發利用規劃、重點海域海洋環境保護規劃、沿岸經濟建設、產業布局等統籌協調,以魯北、萊州灣、渤中、長島、半島北、半島南等6個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為重點,積極推進潮間帶及近海風電項目建設,打造海上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
(二)大力推進太陽能利用
充分發揮我省太陽能資源豐富、分布廣泛、開發利用基礎較好的優勢,以提供綠色電力、綠色熱力為重點,堅持太陽能發電與熱利用并重的原則,不斷擴大太陽能利用規模;積極推進太陽能利用與常規能源體系相融合;以推廣應用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努力實現光伏產業規模化和跨越式發展,積極推進光熱產業轉型發展。力爭到2020年、2030年,太陽能年利用量分別相當于替代1920、3160萬噸標準煤以上。
1.太陽能光伏發電
根據太陽能資源稟賦、場地條件、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堅持集中式、分布式并舉,科學推進光伏電站建設,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力爭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到203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500萬千瓦。
(1)科學推進光伏電站建設
充分利用塌陷地、荒地、鹽堿地等資源,積極穩妥推進各種類型的光伏電站建設,重點結合環境治理和土地再利用要求,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打造魯西南塌陷地光伏發電基地和黃河三角洲鹽堿灘涂地光伏發電基地。結合已投運、在建及規劃建設的風電場,充分發揮風、光資源的互補優勢,建設風光互補電站,對地面和高空進行合理利用。結合高效農業區建設以及設施農業、漁業、養殖業等,建設一批農光、漁光等“光伏+”綜合利用示范區,促進光伏與其他產業有機融合。到2020年、2030年,光伏電站裝機容量分別達到800萬千瓦、1700萬千瓦。
(2)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
在可利用屋頂(含附屬空閑場地)等建筑面積充裕、電網接入條件較好、電力負荷較大的開發區、產業園區,統一規劃、連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在用電價格較高的商場、賓館、寫字樓等建筑物,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在學校、醫院、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居民社區建筑和構筑物,推廣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車站、機場、博物館等公共設施,在新建、改擴建過程中,統籌考慮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結合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縣以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移民安置、棚戶區改造、經濟適用房建設等,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全面發展。到2020年、2030年,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分別達到200萬千瓦、800萬千瓦。

2.太陽能熱利用
順應太陽能光熱應用規模大、溫度高、熱源多、功能全、領域廣的發展趨勢,培育多層次、多維度、多元化市場需求,推動太陽能光熱利用由生活熱水向供熱制冷擴展、由單機銷售向工程服務擴展、由民用建筑向工業、農林牧漁業和服務業擴展、由低溫應用向中高溫應用擴展。到2020年、2030年,太陽能熱利用集熱面積保有量分別達到1.4億平方米、2.2億平方米左右。
(1)繼續擴大建筑領域應用
大力推廣與建筑有機結合的太陽能供熱、制冷技術,進一步擴大太陽能在建筑領域的應用。在縣城以上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上,推動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應用;結合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擴大農村地區太陽能熱水系統普及應用;對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筑,在不影響建筑物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光熱系統;政府機構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建筑,帶頭使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在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領域,積極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
(2)不斷深化應用范圍和水平
通過開發新型中長期蓄熱技術和發展高效聚光、轉化技術,推動太陽能光熱技術在工業、農業等各領域的推廣應用,在造紙、食品、醫藥、化工、家具等工業行業,實施“工業綠動力計劃”,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進行加熱、干燥;在敬老養老、醫療衛生、學校等公共領域,實施“愛心陽光工程”,利用太陽能光熱改善生活環境,提高服務水平;在農林漁、畜牧等領域,利用太陽能光熱進行種植、養殖。在經濟發達、資源條件和建設條件較好的地區,積極推廣復合熱源、多能互補的大規模集中式太陽能熱水、采暖、制冷聯供技術。面向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分布式能源中心需求,推進太陽能集熱由單功能應用向多功能應用轉變。
(三)因地制宜促進生物質能利用
以生物質能資源的能源化循環利用和清潔利用為重點,堅持因地制宜、多元發展,宜電則電、宜熱則熱、宜氣則氣,推動生物質能資源規模化和市場化開發,提高綜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力爭到2020年、2030年,生物質能年利用量分別相當于替代515萬噸標準煤、1010萬噸標準煤。

1.生物質發電
科學分析各類生物質資源量,統籌協調生物質資源多種利用途徑,根據生物質資源特性、分布特點,結合城鄉用能需求,合理制定生物質能發電發展目標和項目布局。力爭到2020年,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30萬千瓦;到2030年,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
(1)科學規劃布局農林生物質直燃發電項目
在魯西北和魯中地區農作物秸稈集中區、魯南林木產品加工聚集區、膠東半島果樹枝椏柴資源豐富地區,科學規劃布局農林生物質直燃發電項目,新建項目原則上按照熱電聯產方式進行設計、建設;結合用熱需求和技術經濟可行性,對已投運農林生物質純發電項目進行供熱改造,積極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為城鄉居民及工業園區供熱。到2020年、2030年,農林生物質直燃發電裝機分別達到150萬千瓦、350萬千瓦。
(2)安全規范建設垃圾發電項目
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原則,根據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規劃布局,在確保安全可靠、先進環保、省地節能、經濟適用的前提下,規范建設垃圾發電項目,統籌解決大中小城市、縣城及其周邊鄉鎮的生活垃圾處理問題。在經濟發達、土地資源短缺、生活垃圾量大、人口密度高的地區,合理布局獨立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其他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通過區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設;在生活垃圾填埋場,規劃布局填埋氣發電項目。鼓勵對污泥、造紙廢棄物和黑液等進行資源化、無害化發電利用。到2020年、2030年,垃圾發電裝機分別達到70萬千瓦、100萬千瓦。
(3)合理確定沼氣發電規模
依據畜禽養殖場、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以及造紙、釀酒、印染、皮革廠等企業工業有機廢水規模,配套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合理確定向周邊用戶供氣規模,積極發展余氣發電工程。到2020年、2030年,沼氣發電裝機分別達到10萬千瓦、50萬千瓦。
2.生物質成型燃料
加快生物質成型燃料在工業供熱和民用采暖等領域推廣應用,為工業生產和學校、醫院、賓館、寫字樓等公共設施和商業設施供應熱水和蒸汽、開展集中供熱,為農村提供炊事和采暖燃料。因地制宜建設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基地,探索建立覆蓋城鄉的生物質資源收集以及成型燃料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的產業體系,保障生物質成型燃料規模化、可持續利用。到2020年、2030年,生物質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力爭分別達到150萬噸、300萬噸。
3.生物質燃氣
結合新農村社區、美麗鄉村建設,在農林剩余物資源豐富、農村經濟條件較好、居住較為集中的鄉鎮、村莊,以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城市污水處理廠、工業有機廢水處理設施周邊,建設大中型沼氣、氣化等生物質燃氣制備工程,開展發電、集中供氣等利用。鼓勵對沼氣等生物質燃氣凈化提純壓縮,作為管道燃氣或車用燃料,實現生物質燃氣商品化和產業化發展。到2020年、2030年,生物質燃氣年利用量力爭分別達到11億立方米、13億立方米。
4.非糧生物液體燃料
按照“不與民爭糧、不與糧爭地、不破壞環境、不顧此失彼”的原則,合理開發荒山荒地、鹽堿地、黃河故道等邊際性土地,種植能源林和甜高粱、菊芋等能源植物,推進非糧生物燃料乙醇和纖維素乙醇生產試點,發展與功能糖等生物煉制相結合的燃料乙醇技術與工程示范,降低生產成本,力爭早日在我省形成規模化生產和應用。加快推進生物柴油技術研發,逐步建立餐飲等行業廢油回收體系,科學引導和規范以餐飲業和廢棄動植物油脂為原料的生物柴油產業發展,積極開展非食用木本油料作物生物柴油產業化示范,探索開發非食用草本油料和微藻資源制備生物柴油,支持生物柴油推廣使用。繼續推進濟南、棗莊等市車用乙醇汽油推廣工作,力爭年利用量保持在120萬噸以上。
5.生物質分布式能源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的原則,發展生物質氣化和沼氣等集中供氣、采暖制冷、生活熱水、電力多能聯供系統,就近開發、就近利用,為周邊居民和用戶供應綠色能源,改善生產生活水平,增強供需協調能力,提高生物質能源利用效率。
(四)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能
按照“技術先進、環境友好、經濟可行”的總體要求,科學開發利用地熱能,加強全過程管理,創新開發利用模式,促進地熱能資源合理有效利用。加大地熱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力度,摸清地熱資源家底,進行開發適宜性分區和開發利用區劃。加強適應我省的勘察開發、尾水回灌、系統監測等關鍵技術研究,健全地熱能資源和應用工程監測體系、科技支撐體系。加強地熱能開發利用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銜接,在符合環境保護和水資源保護要求的前提下,結合供暖(制冷)需求,大力推廣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積極推進水熱型地熱供暖,將地熱供暖納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力爭到2020年底,全省地熱能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1.4億平方米左右,其中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9000萬平方米,水熱型地熱能供暖面積5000萬平方米,地熱能開發利用相當于替代435萬噸標準煤。到2030年底,全省地熱能總供暖(制冷)面積力爭達到3億平方米,地熱能開發利用相當于替代870萬噸標準煤。
(五)探索發展海洋能產業
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全力推進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建設的戰略部署,以提高海洋能開發利用技術水平為著力點,以示范項目建設為抓手,重點支持百千瓦級波浪能、兆瓦級潮流能等海洋能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和示范工程建設;試點開展海水源熱泵供暖技術;繼續推進海洋能開發利用公共支撐服務平臺建設。
“十三五”期間,力爭建設2-3個海洋能示范項目。“十四五”~“十五五”期間,海洋能開發利用技術水平進一步提升,應用規模進一步擴大,產業體系進一步完善。
(六)科學發展抽水蓄能
綜合考慮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條件以及電網需求,統籌抽水蓄能發展與電源建設,合理規劃布局抽水蓄能電站,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在膠東負荷中心布局抽水蓄能電站,增強區域電網調峰能力,提高東部沿海核電基地電力送出和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消納水平;在“外電入魯”通道落點集中的魯中、魯南地區布局抽水蓄能電站,保障電網以及特高壓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十三五”期間,加快文登、沂蒙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開工建設泰安二期、濰坊、棗莊等重點抽水蓄能電站,適時啟動沂蒙二期項目前期工作。“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建成文登、沂蒙、泰安二期、濰坊、棗莊等項目,開工建設沂蒙二期等項目。到2030年,全省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780萬千瓦左右。
(七)安全有序發展核電
核電建設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涉及產業發展、城鎮建設、環境保護、社會穩定等諸多方面,技術性強、影響面大、敏感度高,需要統籌謀劃、綜合考量。今后一個時期,應積極穩妥、高效安全地推進核電發展。一是安全穩妥推進海陽核電一期工程、榮成石島灣高溫氣冷堆示范項目建設,2018年底前建成投產。二是推進海陽、榮成兩大核電廠址后續項目相關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并建成投運。三是加強潛在核電廠址資源的勘探和保護,適時啟動沿海第三核電廠址前期工作。規劃到2020年,核電裝機規模270萬千瓦;到2030年,核電裝機規模力爭達到2065萬千瓦左右。
五、重點工程
未來一段時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推進能源生產和能源消費革命的總要求,圍繞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核能七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結合我省資源稟賦和開發利用基礎,規劃實施“綠色電力供應工程”、“綠色熱力保障工程”、“綠色燃料補充工程”、“區域能源轉型示范工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科技創新工程”等七大工程,不斷增加清潔能源供應,轉變能源發展方式,推進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
(一)綠色電力供應工程
加快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核電發展,不斷擴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應用范圍和規模,積極提高電網接入和消納能力,不斷優化電力工業結構。“十三五”期間,綠色電力新增裝機容量1900萬千瓦左右;“十四五”~“十五五”期間,新增裝機容量4500萬千瓦左右。
風電。重點圍繞打造陸上、海上“雙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近期,重點抓好華能蓬萊、華電龍口、國電長清、大唐平度、華潤費縣一批集中式、規模化風電場開發,建成陸上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適時啟動魯北、萊州灣、長島潮間帶及近海風電場建設。遠期,繼續擴大陸上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開發規模;建成魯北、萊州灣、長島3個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場,啟動渤中、半島北、半島南海上風電場建設,海上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初具規模。“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增風電裝機容量680萬千瓦;“十四五”~“十五五”期間,新增裝機容量900萬千瓦。
光伏發電。重點實施五大光伏發電示范工程,“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870萬千瓦;“十四五”~“十五五”期間,新增裝機容量1500萬千瓦。塌陷地光伏發電工程,以濟寧微山、任城、鄒城,棗莊滕州、市中區、嶧城區,泰安新泰,菏澤巨野、鄆城等地煤礦、石膏礦塌陷較為集中的區域為重點,采取統一規劃、集中連片、分步實施的方式,打造魯西南塌陷地光伏發電基地。黃河三角洲鹽堿灘涂地光伏發電工程,充分利用東營河口、利津,濱州沾化、無棣,濰坊濱海、壽光、昌邑等區域鹽堿灘涂地,結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源條件及電網輸送要求,加大光伏發電開發利用力度,形成魯北光伏發電聚集區。高效生態農業光伏發電工程,重點在青島、濰坊、德州、聊城、菏澤等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區域,結合種植、養殖業發展,按照集約高效、綜合開發、立體發展的原則,建設一批農光、漁光等互補類高效生態農業光伏發電示范工程。“千萬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工程,利用工業園區以及工業企業、商業企業、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屋頂,按照分散開發、集中管理的方式,打造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光伏扶貧工程,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要求,2016~2018年,重點在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集中組織開展光伏扶貧工程,增強“造血”功能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力爭惠及10萬個貧困戶,讓貧困群眾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
生物質發電。在魯西北、魯中等農作物秸稈豐富地區,重點建設農作物秸稈為主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在魯南木材加工聚集區和農作物秸稈豐富地區,重點建設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在膠東半島果樹枝椏柴資源豐富地區,重點建設林木資源為主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在垃圾、廢水無害化處理集中地區和畜禽規模化養殖地區,合理布局垃圾和沼氣發電項目。“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增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80萬千瓦;“十四五”~“十五五”期間,新增裝機容量270萬千瓦。
核電。圍繞打造國家東部沿海重要的核電基地, 以高溫氣冷堆、AP1000壓水堆、CAP1400大型先進壓水堆示范和商業化應用為核心,安全穩妥推進核電建設。“十三五”期間,建成海陽核電一期、榮成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新增裝機容量270萬千瓦;“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力爭全面建成海陽、榮成核電基地,啟動第三核電廠址建設,新增裝機容量1795萬千瓦。
專欄:綠色電力供應工程
風電:
陸上風電基地:重點推進煙臺、青島、濰坊、東營、濱州等市沿海陸域,淄博、泰安、濟寧、臨沂、棗莊等市山區,以及有序推進德州、菏澤等市平原地區風電場開發。
海上風電基地:規劃魯北、萊州灣、渤中、長島、半島北、半島南等六個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場。其中,魯北海上風電基地位于山東省北部近海,海域范圍主要涉及濱州和東營海域范圍,場區海域總面積為367平方公里,規劃裝機規模135萬千瓦;萊州灣海上風電基地位于山東省萊州灣海域內,涉及東營市、濰坊市和煙臺市的部分海域,場區海域總面積為722平方公里,規劃裝機規模280萬千瓦;長島基地位于山東省長島縣附近海域,場區海域總面積為363平方公里,規劃裝機規模175萬千瓦。
光伏發電:
塌陷地光伏發電工程:重點推進濟寧、泰安市新泰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示范基地建設,逐步推進棗莊蔣莊礦區、柴里礦區以及菏澤巨野礦區等地區塌陷地光伏發電工程建設。
黃河三角洲鹽堿灘涂地光伏發電工程:重點推進東營河口、利津,濱州無棣、沾化,濰坊壽光、昌邑、濱海等鹽堿灘涂地光伏項目建設。
高效生態農業光伏發電工程:重點在青島、濰坊、東營、德州、聊城、菏澤等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區域,打造高效生態農業光伏發電示范工程。
“千萬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工程:重點在工業企業、商業企業、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建筑物屋頂,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
光伏扶貧工程:堅持“省級統籌、縣負總責,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政策扶持、合力推進”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政府補助、社會幫扶、金融支持、幫扶單位和用戶出資等多種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因地制宜推進戶用分布式、村級小型電站、集中式電站建設。
農林生物質直燃發電:
魯中地區以濟南、泰安、淄博、濰坊,魯南地區以菏澤、濟寧、棗莊、臨沂,魯西北地區以德州、聊城,膠東半島地區以青島、煙臺、威海等農林生物質豐富地區為重點,推進農林生物質直燃發電發展。
核電:
海陽核電基地:規劃建設AP1000機組6臺,裝機總規模750萬千瓦,總投資超過千億元,分三期實施。一期工程建設AP1000機組2臺,裝機規模250萬千瓦,估算投資450億元。二期工程建設AP1000機組2臺,裝機規模250萬千瓦,估算投資400億元。
榮成石島灣核電基地:規劃建設高溫氣冷堆機組1臺、CAP1400機組3臺和CAP1000機組3臺,裝機總規模815萬千瓦,總投資超過千億元。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裝機規模20萬千瓦,估算投資80億元;大型先進壓水堆示范工程建設CAP1400核電機組3臺,建設規模420萬千瓦,估算投資770億元;商業化壓水堆工程建設CAP1000核電機組3臺,建設規模375萬千瓦,估算投資約590億元。
(二)綠色熱力保障工程
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要求,以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利用為抓手,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清潔供暖和工業供熱,逐步實現供熱資源和形式的多元化、靈活性,加快供熱領域各類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統籌規劃建設和改造熱力供應的基礎設施,加強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優化設計供熱管網,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互補、梯級利用的綜合熱能供應體系。“十三五”期間,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占比提高2~3個百分點,力爭到2020年達到10%以上。“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占比分別再提高2~3個百分點,力爭到2030年達到15%以上。
專欄:綠色熱力保障工程
太陽能熱利用:在全省范圍內積極發展以太陽能為主的復合熱源、多能互補的大規模集中式熱水、采暖、制冷聯供技術;在民用建筑,農林牧漁業,造紙、食品、醫藥、化工、家具等工業領域,服務業重點行業,推廣應用太陽能光熱加熱、烘干等應用,滿足分布式供熱以及工業用熱等需求。
地熱能供暖(制冷):結合地熱能資源分布及用熱需求,重點在魯西北、膠東、魯中南等水熱型地熱資源豐富地區開發新地熱井,建設地熱供暖、溫室種植、洗浴休閑工程;在全省所有地級市及縣城開展淺層地熱能項目建設。
生物質能供熱:結合用熱需求和經濟技術可行性,對已投運生物質純發電項目進行供熱改造,新建項目原則上按熱電聯產方式設計、建設,提高生物質能利用效率,積極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為縣城及工業園區供熱。在具備資源和市場條件的地區,結合大氣污染防治、燃煤鍋爐淘汰、散煤治理等工作任務,繼續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供熱,為村鎮、工業園區及公共和商業設施提供清潔熱力。
清潔電力供熱:充分發揮電能安全高效、清潔干凈、控制靈活等優勢,在供暖供冷、工業生產、交通運輸、農業生產、家居家電等五大領域,因地制宜推進電能替代工程,擴大清潔電力消納比重,減少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常規能源。
(三)綠色燃料補充工程
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加快標準體系建設,開展產業化、規模化、商業化示范,著力推進生物質燃氣、生物質成型燃料以及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液體燃料的生產和應用,補充替代燃煤、燃油、天然氣等常規能源。到2020年,生物質燃氣年利用量達到11億立方米,生物質成型燃料年利用量達到150萬噸,車用乙醇汽油年利用量保持在120萬噸左右。到2030年,生物質燃氣年利用量達到13億立方米,生物質成型燃料年利用量達到300萬噸,車用乙醇汽油年利用量保持在120萬噸左右。
專欄:綠色燃料補充工程
生物質燃氣:利用農作物秸稈,農產品加工、食品加工、釀酒、奶制品等輕工業加工業以及工業廢水、餐廚垃圾、果蔬垃圾、畜禽養殖、市政污泥等剩余物資源,建設大中型生物質燃氣工程;探索對生物質氣體進行凈化提純壓縮,作為管道燃氣或車用燃料,實現生物質燃氣商品化和產業化發展。
生物質成型燃料:充分發揮生物質成型燃料清潔環保、高效節能、儲運方便、適用性強等特點,加強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設備、生物質鍋爐低氮燃燒技術和鍋爐制造等的研發和創新,擴大生物質成型燃料在工商業鍋爐、居民炊事采暖設備等領域的應用。
生物液體燃料:以燃料乙醇生產和推廣使用為重點,堅持統籌布局、有序開發,推進燃料乙醇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繼續在濟南、棗莊、泰安、濟寧、臨沂、德州、聊城、菏澤等8個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
(四)區域能源轉型示范工程
以新能源示范城市(產業園區)、綠色能源示范縣既有工作為基礎,在可再生資源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管理有基礎、經濟承受能力強的區域,通過統籌規劃、優化設計、系統集成、體制機制創新,因地制宜實施傳統能源與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協同開發利用,擴大可再生能源在區域供熱、供電、供氣、交通、建筑等各領域的應用,顯著提高區域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促進區域能源生產和消費轉型升級,逐步建立適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技術路徑、商業模式、管理模式和政策體系。
專欄:區域能源轉型示范工程
能源轉型示范城市:繼續推動德州、泰安、東營、濟南長清區、青島即墨市、青島中德生態園等地創建好國家級新能源示范城市(產業園區),引導積極的城市創建能源轉型示范城市。示范城市以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清潔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為重點,通過建立健全發展模式、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力爭城市增量能源消費大部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加快可再生能源對存量化石能源消費的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城市用能中的消費比重,推動城市能源結構轉型。示范城市能源消費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在50%以上。
農村能源轉型示范縣(區):以農村廢棄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水能等資源為重點,大力推進農村能源發展,滿足用電、熱水、取暖、炊事等各類用能需求,改善農村居民生產和生活用能條件,探索建立農村可再生能源收集、生產、儲運、銷售、利用、管理模式,逐步完善農村能源利用體系,實現農村能源清潔化、優質化、產業化、現代化。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區:在可再生能源資源富集、體制機制創新等先行先試區,加強供用能系統統籌規劃和一體化建設,因地制宜創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區,滿足用電、供熱、制冷、用氣等各類用能需要,實現不同新能源技術之間以及新能源與常規能源生產消費體系的融合。示范區能源消費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在80%以上。
(五)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
充分發揮我省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優勢,放開用戶側分布式電源建設,支持企業、機構、社區和家庭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原則,因地制宜投資建設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利用以及天然氣熱電冷三聯供等各類分布式能源,接入各電壓等級的配電網絡和終端用能系統。實施能源需求側管理,推動可再生能源就地清潔生產和就近消納,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結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分布式能源等項目開發和建設,開展綜合性儲能技術應用示范,通過各種類型儲能技術與風能、太陽能等間歇性可再生能源的系統集成與互補利用,探索適合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儲能技術類型和開發模式,提高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消納能力、穩定性和電網友好性。
(六)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
在經濟開發區、產業園區、大型商務區和學校、醫院、交通樞紐中心等重點區域,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補、技術先進、創新機制”的原則,推進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分布式電源多元互補的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建設,積極發展融合先進儲能技術、信息技術的微電網和智能電網技術,探索建立容納高比例波動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輸(配)儲用一體化的局域電力系統,探索電力能源服務的新型商業運營模式和新業態,推動更加具有活力的電力市場化創新發展,逐步形成較為完善的新能源微電網技術體系和管理體制。
(七)科技創新工程
發揮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既有技術和產業優勢,緊跟國內外發展趨勢,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科技創新,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適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成長的規律和需求,依托“互聯網+”,搭建大中小企業、科研院所、創客等協同創新平臺,探索建立多層次的技術創新體系,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創新體系,以科技創新支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專欄:科技創新工程
科技創新重點領域:以先進核電、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分布式能源、儲能、微電網、氫能與燃料電池等10個方向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新重點領域,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戰略性新興產業(能源)專項、能源自主創新和科技裝備項目以及各級科技創新類項目為支撐,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
關鍵核心技術:支持和鼓勵省內企業和研究機構重點加強核電設備制造、低成本風機、大功率風機、海上風電機組、中高溫高效太陽能集熱、高效率光伏組件、光伏系統集成、高效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綜合利用、潮流能發電、能源互聯網等技術攻關,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
多層次技術創新體系:充分利用并整合現有的技術隊伍資源,積極參與國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關重大科技專項;完善省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平臺,解決產業發展的關鍵和共性技術問題;鼓勵具有優勢的地方政府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基地;支持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發和創新中心;推動大學和科研院所建立從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的重點實驗室,開展促進技術進步的基礎研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規劃組織協調
堅持多規合一、協調推進。加強本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環境保護、城鎮化等其他規劃的橫向銜接和協調,形成能源主管部門統籌、多部門參與機制,協調推進規劃實施。加強本規劃與國家、全省、各市能源總體規劃以及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專項規劃的縱向銜接和協調,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加強本規劃對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指導作用,落實好規劃重點任務,抓好區域布局和項目推進。
(二)建立目標考核評價制度
堅持目標驅動、責任倒逼。有效銜接規劃發展指標與年度建設規模,積極爭取國家風電、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支持,建立以地方需求和考核評價為基礎的建設規模分解下達機制;完善可再生能源信息統計體系建設,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和年度建設規模的跟蹤監測和評估,倒逼發展目標順利實現。有效銜接各級規劃發展指標。省級結合國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等有關要求,將有關指標分解下達至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責任主體;各級地方政府要進一步提高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認識,合理規劃發展任務和目標,并將其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三)深化能源領域改革
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深入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權利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督同步加強的要求,繼續研究推動取消、下放、精簡、規范相關行政審批事項,更好地發揮政府在規劃、政策、標準等的制定、實施和監管中的作用。
加快構建適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推動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投資企業、電力用戶、專業合同能源服務公司等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資和建設。拓展新能源發展投融資渠道,統籌各類政府引導基金,引導和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設立新能源產業發展基金,共同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
深化適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能源管理體系改革。貫徹國家能源體制改革政策導向,全面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現有以常規能源為基礎的電力系統運行機制改革;鼓勵分布式能源發展,探索建立適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特點的能源管理體系。
(四)健全財稅金融政策體系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對可再生能源資源評價、技術研發、平臺建設、人才培養、標準制定、檢測認證體系建設等基礎性領域、前沿性學科以及示范工程的支持機制,引導社會資本投資。
全面發揮稅費調節作用。嚴格落實國家對風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增值稅、所得稅、費用減免等稅費政策,利用稅費調節作用引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深入推進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積極利用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對符合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及時申報可再生能源電價資金附加補助目錄,經國家審核、確認后,按期支付電價補貼;探索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配置資源,引進技術和經濟實力較強的投資主體參與項目建設,推進技術水平進步和上網電價下降,逐步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價格補貼退出機制。
創新投融資方式。穩定間接融資的支持力度,提高直接融資的補充能力,鼓勵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以及開展節能量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等方式籌集發展資金;大力創新融資方式,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立定期交流機制,開展重大項目對接,協調解決融資難題。
(五)提高電網保障能力
加強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發展相適應的電網規劃、建設和改造,保障配套電網與發電項目同步建設;本著簡化流程、便捷服務的原則,建立和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接網審核和服務程序,公布并網服務流程,逐步下放并網審批權限,及時出具并網接入意見;優化電力系統調度運行,確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為發電項目提供電量計量、按期結算電費和轉付補貼等服務。
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積極發展微電網、智能電網、“互聯網+”等技術,科學開展抽水蓄能等調峰電源建設,切實提高電網接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保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六)完善產業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品和技術標準,引領和規范相關領域生產和消費;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采取差別化的市場準入標準,逐步建立產品和技術標準循環遞進機制。加強各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設備及零部件檢測和認證工作,搭建檢測和認證服務平臺;實行關鍵產品檢測制度,鼓勵企業開展產品認證。建立完善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監測體系,形成有效的質量監督機制,提高產品可靠性水平。
鼓勵發展以工程建設、技術咨詢、運行服務、檢測認證、知識產權保護、風險投資、教育培訓為支撐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服務體系。鼓勵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積極發展以合同能源管理為主要模式的節能服務業;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規范和交易結算機制。支持中介機構能力建設,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和行業組織,發揮協會在行業自律、人才培養、技術咨詢、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企業、消費者、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健康發展。
七、環境社會效益分析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帶動相關產業發展、顯著增加新的就業崗位,對環境和社會發展起到重要且積極的作用。
(一)環境效益
風電、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利用、水電在能源生產過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溫室氣體,而且可顯著減少各類化石能源消耗,降低煤炭開采的生態破壞和燃煤發電的水資源消耗。農林生物質從生長到最終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內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生物質發電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等污染物也遠少于燃煤發電。核電既能滿足能源需求,又是抑制日益增長的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的有效解決辦法之一。同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具有分布廣泛、利用靈活等特點,特別是有助于推動廣大農村地區生產和生活用能方式轉變,提高農村能源供應等公用設施的現代化水平,減少秸稈直接焚燒產生的大氣污染以及畜禽糞便對河流、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改善農村地區環境衛生,還能夠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助推脫貧攻堅,促進農村和縣域經濟發展。
實現2020年發展目標時,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相當于4173萬噸標準煤,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1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36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約31萬噸,減少煙塵排放量約20萬噸,年節約用水約2.1億立方米。
實現2030年發展目標時,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相當于10870萬噸標準煤,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2.85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92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約81萬噸,減少煙塵排放量約50萬噸,年節約用水約5.6億立方米。
(二)社會效益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涉及領域廣,推廣應用可有力帶動裝備制造、科技研發、配套服務等相關產業發展,大幅增加新增就業崗位,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預計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從業人數可達50-60萬人;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從業人數超過100萬人。 |